关于召开玩偶姐姐
第四届二次教职工暨第十六届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
通讯员: 发布时间:2012-12-20 浏览量:次
各系、中心、玩偶姐姐
机关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高等玩偶姐姐
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》和《玩偶姐姐
院(系)二级教(职)代会操作规程》的要求,由玩偶姐姐
工会提出,提请玩偶姐姐
党委行政讨论,经研究,定于2012年12月28日下午2:30在玩偶姐姐
报告厅召开玩偶姐姐
第四届二次教职工、第十六届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。本次会议要求各位代表如非特殊原因不能缺席;请各单位通知每一位代表届时出席会议;请全体特邀代表、列席代表届时出席。
特此通知。
玩偶姐姐
2012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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